交通运输部公布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规定,保障快件安全,不得抛扔、踩踏快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等。 据国家邮政局统计数据,2023年全国快递业务累计完成1320.7亿件,相当于平均每人一年收发90多件快递。快递已经成为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事。 疫情影响叠加快递量猛增,快递柜和快递驿站如雨后春笋般快速涌现,下班回家首先去拿快递成为不少市民的日常,但随之而来的是快递末端「能不能配送上门」的争议话题长期热度不减。 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未经同意将快件投递到快递柜、未经同意代收快件罚款将高达3万元。新规将给快递末端配送带来何种影响,目前尚不清楚。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明确电子发票基本管理规定; 二是增加发票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三是细化发票违法行为认定情形; 四是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衔接; 五是完善发票印制、领用、开具规定。 首先,对于电子发票的管理规定的明确,让使用电子发票的商家需要确保其流程和系统符合新的法律要求,可能涉及到技术和流程的调整。 其次,新增的发票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商家加强对发票数据的保护,防止数据泄露或非法使用,这可能需要商家投资于更高级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再次,通过细化发票违法行为的认定情形,商家在开具和管理发票时必须更加谨慎,避免因违规操作而遭受法律制裁。 最后,规定的更新旨在保证发票管理的规则与当前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优化发票的印制、领用和开具流程,要求商家对发票处理流程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规范。 这些变化对商家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需要对内部管理和操作流程进行审查和改进,以符合新的规定;另一方面,这也促进了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和标准化,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和透明度。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自2024年3月15日起施行,旨在加强企业登记过程中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验证。 该规定对企业和自然人作为出资人的身份核验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企业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通过强制执行身份核验,减少了虚假登记的空间,提高了企业登记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更重要的是,对于使用虚假材料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以取得企业登记的行为,规定设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这不仅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还有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包括三年内禁止其再次申请企业登记,并将其列入市场监督管理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这样的措施对于防范和打击假冒企业登记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提升了违法成本,也有效遏制了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登记的行为,促进了市场环境的公平与健康。